生(shēnɡ)筷(kuài)啥(shá)网友会怎么评论?

最后编辑时间:2024-08-06 07:12:36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在山东临沂市沂南县的某村庄中突然传来了一个大妈的怒吼,一个满脸不耐烦的老汉从房子里走出来,和大妈对骂起来,两人谁也不让谁,而事件的重心只有一个,那就是钱。

  一切事情的原委还要从一个月前说起,在2011年的2月左右,家住沂南县的王老汉在外面溜达的时候被老伙伴告知要注意自己儿媳的风流韵事,被提醒的王老汉,起初还觉得自己的老伙计是看电视剧看多了天天疑神疑鬼。

  可到了后来随着村里关于自家儿媳的流言蜚语越来越多,甚至还明确点出了儿媳出轨的对象正是村子里有名的单身汉张某,传得有鼻子有眼的,这下子王老汉也逐渐开始起了疑心。王老汉的儿子小王,为了赚钱,常年在外打工,就留下年轻漂亮儿媳妇独守空房,确实很是不放心。

  作为父亲王老汉自然是想弄个明白,毕竟自己儿子在外辛苦工作,作为他父亲的王老汉觉得自己有义务,帮儿子守住这个家,不要让被人有机可乘。于是在这次之后,王老汉一到晚上就会去大儿子和大儿媳李某的家附近转转,一来他晚上本就觉少睡不着,出来散散步也可以,二来也是可以守住自己大儿媳,看看她是否真的和传言一样和别人乱来。

  前几天还相安无事,到了2月6日凌晨,睡不着的王老汉又出来溜达,在大儿媳李某家门口直接将鬼鬼祟祟的张某抓住,王老汉亲眼看着张某从自家大儿媳的房间里出来,两人很是亲热的样子,孤男寡女又是凌晨,王老汉觉得二人自然不会干什么好事。

  张某被抓住之后,回到房子里的李某也赶紧跑出来查看,看见自家公公竟然将自己的丑事当场揭穿,李某也并不是那脸皮厚的人,在公公的质问下,很快便羞愧地承认了自己和张某之间的私情。

  王老汉眼看着自己儿子的大绿帽带得实实的,气不打一处来,直接冲到了张某家中,拿着这件事说给张某父母听,但是在他的添油加醋下,张某和李某的私情,变成了张某强行QF李某。王老汉给了张某父母两个选择,一个是报案,将张某抓去蹲监狱,另一个则是私了。

  作为父母,张家两口子自然是不会看着自己儿子被抓,直接选择了第二个,正入王老汉的圈套中,如果要告QJ王老汉还担心证据不足,毕竟两人都是自愿的。王老汉看着眼前祈求眼神的张某父母,一开口就直接要了8000,在王老汉的眼中这笔钱就是张某付给他们家的精神损失赔偿。

  随后张某父母也就紧赶慢赶跑到镇上的信用社取了八千块给了王老汉,王老汉这才罢休。这件事过了一个月之后,张某父母从张某那终于得知了真相,即便是没有怎么读过书,但是他们也知道两情相悦是不违法的,于是便有了开头的那一幕,张某母亲直接找到王老汉的家中要他将钱还回来。

  都进了自己口袋里的钱,王老汉自然也不会还回去,更何况他一直觉得这就是张家应该给的赔偿,谁叫张某对不起自己的儿子,要媳妇他可以自己去讨,来招惹人家的媳妇这叫个什么事?

  张某的母亲也不是什么软柿子,她直接赖在王老汉的家门口,不还钱就不走了,王老汉一看这无赖的样子,气上心头,直接捡起地上的一块砖头对其进行恐吓,但是张某母亲并不吃他这一套,王老汉恼羞成怒,拿起砖头朝着张某母亲头上招呼,张某母亲摔倒在地之后,王老汉还没消气一般,对其怒踢了几脚。随后担心张家打击报复的王老汉,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随即逃之夭夭。

  而张某的母亲则是被紧急送往了医院,张家也就此事直接报了警,张某母亲在该争斗中被王老汉砸掉了几颗牙齿,并且还造成了身体多处受伤,经过伤情鉴定,确认已经构成轻伤,也就是达到了故意伤害罪立案的标准。

  再加上在前期王老汉借用张某和自己儿媳的奸情,威胁索要钱财,其实也已经涉嫌敲诈勒索,因此在外逃脱的王老汉已经是身负数罪,2011年的7月22日,在外潜逃了数月的王老汉,以为过去了这么久应该没有什么事情,悄悄回到家中,结果被监视已久的民警一举抓获。

  随后,警方将王老汉进行了刑事拘留,根据“敲诈勒索”的罪行来看,王老汉的涉案金额达到了8000元,属于数额较大行列,按照法律,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而他身上的另一种故意伤害罪行,按照规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张某母亲伤势是轻伤,应按照一般情形进行判罚。

  双重罪行,数罪并罚,虽然王老汉并没有造成严重情节,但是在监狱中受几年教育几乎是没有办法避免的。王老汉的初心是想要给儿子守住这个家,但是他给自己儿子讨回公道的办法是极其不可取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无论有多少正当理由都不是违法犯罪的凭靠。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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