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少数族群统治为何元朝国祚只是清朝三分之一?

最后编辑时间:2024-11-19 13:20:48 来源:未知 作者:未知 阅读量: 未知

  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将国号定为“大元”。“元”就是大到极点的意思,元朝大是够大了,但只延续到1368年,元廷在起义大潮中退出中原,以“北元”称之,算起来共98年。

  1616年努尔哈赤称“覆育列国英明汗”,建国号“大金”,这一年也被称作清天命元年。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大清”,至1912年末帝溥仪逊位止,共延续276年。

  元、清两朝,为何存续期相差如此之大?清朝如果不是恰逢西方崛起,也许尚能增寿若干。两朝国祚落差以倍计,是因为清朝的君主更贤明,还是施政手段更高一筹?

  封建帝制的权力架构为金字塔型,皇帝是塔尖,通过一系列部门机关将意志层层扩散传递到各个角落,各朝大体如此。由此,皇帝是一个牵一发动全身的关键角色。

  元朝帝位传承相当混乱。蒙哥汗攻宋去世后,两个弟弟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为了争夺汗位,足足打了四年。忽必烈后,因原定太子真金早逝,又由真金长子和第三子争夺,后第三子胜出,为元成宗。

  元成宗把皇位给了侄子元武宗,武宗又传给了弟弟元仁宗。看到这里,谁还能分清楚历任元帝之间的关系?

  1323年南坡之变元英宗被刺;1328年元文宗、元明宗同时宣布即位,随后元文宗毒死哥哥元明宗;也许是文宗心中有愧,临终前复立明宗次子继位是为宁宗,宁宗还是个七岁的小孩子,在位没满两个月又去世,这才把明宗长子立为元惠宗。

  清朝在权力交接上要清楚得多,均为子承父位,没有出现如元朝兄传弟,弟又传侄这种状况。即使在康熙传位时,出现数子争位的现象,但终归脱不开父子传承这条铁律。

  还在蒙古国时期,就有大臣提出驱逐中原汉人,把该地区变成大牧场,因契丹人耶律楚材提议可以向汉人征收税赋,方才作罢。又将所占之地分给王侯勋臣,让其各自为政。直到忽必烈时加强中央集权,这种状况方有所改善。

  蒙古人最尊贵,色目人(中亚人)次之,汉人地位最低。地方长官均由蒙古人担任,蒙古人数不够或是色目人贿赂时,由色目人担任。蒙古地方长官世袭,属地汉人则是他们的农奴,只有责任没有权利。蒙古贵族可以将土地连同上面的汉人,当作礼物赐予。

  这种极端歧视、横征暴敛的统治方式,使得农民起义贯穿整个元朝。1283年起义两百多次,1289年增加到400多次,每一次起义都是对元朝统治力的削弱。

  清朝在治理上显然高明得多,比如康熙施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将丁税(人头税)固定征收。之后雍正更进一步,施行“摊丁入亩”,将丁税并入田赋,彻底废除人头税,谁地多谁的赋税就多,这些措施都减轻了无地农民的负担。

  历朝历代的终结往往因农民起义,而农民起义又总是精神先于行动。因此遏制精神中的反抗因子,也是统治者们殚精竭虑要解决的问题,清代执政者在这一点上做的相当成功。

  元朝统治者是疏于对民众们进行精神控制的,他们似乎更愿意从“肉体上消灭”。对汉人乃至汉文化的歧视,让他们无法深入了解主体民族的思想,对此也自然是茫然无措。

  清朝大有不同,宁愿放松肉体上的管控,但绝不允许精神失控,文字狱就是个明显例证。虽然清以前也有过文字狱,但从无一朝如清朝般严厉。即使是无心的只言片语,也可能招致弥天大祸。如康熙年庄廷鑨《明史》案,乾隆年戴名世《南山集》案,再如雍正年汪景祺《西征随笔》案,都是被冠以含沙射影之名处以重罪。

  越是了解汉人文化,就越能理解其中所蕴藏的巨大能量,清朝历代统治者都很清楚这一点,他们努力的方向,就是将这股潜藏的力量关进笼中。

  抛去民族偏见,满清无疑是个成功的朝代,不在其创造的成就,而在其将帝王、官员、民众融为一体,对整个国家控制得如臂使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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